我是萨沙,我来回答。
完全是虚构的文艺作品。
资料说的很清楚:1945年中共七大准备召开之际,延安的鲁迅艺术学院的一些艺术家在院长周扬的指示下,根据1940年流传在晋察冀边区一带“白毛仙姑”的民间故事传说,加工改编出了歌剧《白毛女》。《白毛女》将强烈的浪漫主义精神和共产党的阶级斗争理论结合在一起,成为解放区文艺标志物,迅速风靡各个解放区。
《白毛女》故事的第一个作者是河北作家李满天。李满天原名李春芳,笔名林漫。1942年,在《晋察冀日报》担任记者的李满天,依据河北平山县一带流传的“白毛仙姑”的故事,最先写出了小说《白毛女人》。
这个白毛仙姑是这里乡下的一个神灵,据说林漫当时也负责革命宣传,然而开会的时候经常有很多农民不来。这不是农民抗拒开会,主要是去拜白毛仙姑去了。
林漫受到这个启发,创造了白毛女的故事,完全还是虚构的艺术形象。
对于八路军的文艺作品来说,当然一律要为政治服务,所以白毛女的故事反复经过改编,就成为了宣扬阶级仇恨的歌剧。
至于所谓真实的白毛女罗昌秀,是1949年解放以后才在湖北宜昌下山,从1959年才开始宣传。
而《白毛女》歌剧写于1942年,又是河北的故事,显然两者并没有关联。
至于罗昌秀,在2010年有人专门考察过她的故事,还写过长篇的介绍文章,同58年时期的宣传材料有很大区别。
萨沙不再发了,大家有兴趣就自己搜索一下。
实际上《白毛女》就艺术作品上来说也并不成熟,里面存在很多逻辑上的漏洞,说通俗点就是编故事也没有编圆。
杨白劳欠黄世仁的帐,并不是租子。这是因为作者也有基本常识,知道区区6亩地的租子再多也逼不出人命。
杨白劳的欠账,完全是向地主借的钱:我父亲在的时候,你老婆死了买棺材,借了我五块钱;前年你有病,打发大春来借了两块半;去年又一个三块整,当时同人言明是五分利,这利打利,利滚利一共二十五块五毛。
我们分析,黄世仁父亲在的时候,杨白劳老婆去世,花费5块钱买棺材。而喜儿母亲早就死了,她说是父亲一手拉扯大。可见,这比欠债至少是五六年前甚至10年前的事情。
随后,杨白劳又在前年、去年连续借了5块半大洋。本来一共借了10块半,由于时间久远又是高利贷,最终25元。
那么,杨白劳是还不清这笔账吗?
恐怕不是如此。因为杨白劳家里只有父女两人,家庭负担并不重。
杨白劳租了黄家的6亩地耕种,还自己卖豆腐。
很多人认为卖豆腐没什么了不起,其实当年豆腐和今天不同。当年中国人吃肉少,主要靠吃豆制品补充蛋白质,所以卖豆腐的收入并不少,而且是日常必需的食物。
我们看看同样是卖豆腐的董其武将军:董其武出生在山西省一个贫苦农民家庭。家庭贫苦,父亲生病,欠下不少外债,董其武10岁起便承担起了还债的重任。他每天背着几十斤煤,上山下山,往返几十公里路程,一天下来赚几个铜板。董其武聪明好学爱看书,善于思考,后来他开启思路,在背煤山路上摆小摊卖豆腐脑。他的豆腐摊生意红火,除去本钱,每天还能赚上二三十个铜板。靠着摆摊卖豆腐,董家总算还清了财主的债务。
看看,一个才10岁出头的小孩都能靠卖豆腐还清外债,杨白劳为什么不行?
而且,大家注意,杨白劳因为老婆死了买棺材,欠黄家5块大洋长达5到10年没有还清。
这么长的时间,正常人家不可能永远陷入赤贫,手上多少会有几个钱。尤其是卖豆腐做小生意的,总有个生意好的时候,豆腐这种生意,基本可以算作没有本钱,一斤豆子才几个钱。
但杨白劳一分钱都没有还过,唯一的解释是:他根本没准备还钱!
至于黄家让杨白劳让女儿去做工抵账,这也不能说有错,只是暴力强迫同意就是犯罪行为了。
而黄世仁后来身为女仆的喜儿,这和欠债没有任何关系,是黄自己犯下的罪,不能混为一谈。
首先肯定地说,《白毛女》的故事是有原型的,它不属于道听途说,更不是纯属虚构。
一九四四年五月,原《晋察冀日报》的一个名叫李满天的記者,给延安鲁艺的负责人周杨,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,说在河北省阜平县易家庄一帶的一个山洞里,住着一个满身白毛的白毛仙姑,靠吃野果子,喝山泉水生活。据说白毛仙姑,法力无边,能惩恶扬善,扶正祛邪,並能主宰人间的祸福,后来因在庙中偷吃供果而被捉……周杨得此信息,便指示诗人贺敬之负責调查此事。1945年,歌剧《白毛女》终于
一由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集体创作,贺敬之,丁毅执笔诞生。
期间,也有人说《白毛女》是一个真人真事,她的真名叫罗昌秀,是四川宜宾地区的一位姑娘,其身世和白毛仙姑差不多。也是哥哥和父亲被地主打死,十六岁的罗昌秀被迫无奈,只身逃到深山老林生活,由于长期阳光不足及缺盐,全身长满白毛。罗昌秀一直在深山老林中生活了十七年。直到一九五六年,当她暗中看到家里分了土地,生活好了,才大胆地回到了村里……
由时间上来看,歌剧《白毛女》的原型,应是河北省阜平县的白毛仙姑,而不是一九五六年四川省宜宾地区的罗昌秀,因为歌剧《白毛女》一九四五年就诞生,并开始在延安公演。因此农夫是支持第一种说法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