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族已婚和未婚服饰的区别主要在下面两点:
1.头饰 凯里市舟溪、青曼及麻江铜鼓、开发区白午,丹寨县南皋、新华等乡镇苗族妇女发式有已婚和未婚之别。未婚者,挽锥髻于头顶,戴无底覆额帽,插银梳或银花;已婚者梳平髻于头顶,将头发盘成波浪状覆盖在前额,头戴银花或银梳。丹寨县扬武、排调、金钟、长青、龙塘等地苗族妇女未婚者挽高锥髻于头顶,戴无底帽,已婚者挽平髻于头顶,搭方帕或蜡染巾
2.服饰 婚前着齐膝素百褶裙或长裤,婚后着齐膝蜡花百褶裙,
头饰不一样。
苗族女子未婚者头上束绣花带,戴着一排银签式发簪。
苗族女子婚后则改戴银筒垂于脑后,把辫子盘于头顶。原先穿戴的百褶裙摆处镶上一圈宽约5寸的青色或蓝色的布边。
格格帽是清朝女子带的是旗头,带旗头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,也没有品级之分。主要是满族妇女的发式。满族已婚妇女的发式多是绾髻。旗头是由"两把头"发展而来的,由于是进关以后才流行起来的。
古代已婚女子后不可以梳少女髻的。
古代女子出嫁后都有自己的梳头的方式,这种方式就表示你已经嫁人,成为妇人,成为别人家的媳妇儿成婚后盘起头发,古代认为这样可以减少魅力,一般尚未及笄的女子梳打扒角(明)(即女孩子头发分梳两边,束成八字角模样。),以梳双髻为多,即在头上或在额旁梳成两个小鬟及笄后,发式也从不插笄的丫髻,改为成年人的样子挽髻插笄,并在发髻上缠缚一根五彩缨线,表示其身有所系,从此后深居闺室,不与外人接触。且,礼毕之后还要把发笄取下,解开发髻,恢复原来的发式,以此来区别已出嫁和已许嫁的女子。